据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现有肢体残疾人约53200人,其中下肢缺肢残疾人约1000人,目前,下肢缺肢残疾人多数因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装配假肢。自“十一五”以来,我市通过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普及型假肢服务》和《爱心助行惠万家》等项目,已为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155例,但是,据了解还有众多缺肢者迫切需要得到假肢装配救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下肢缺肢者“畅行无障碍”免费装配假肢行动,旨在使更多的下肢缺肢残疾人通过装配假肢,提高他们的自立能力,实现“畅行无障碍”,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实施救助行动,使贫困下肢缺肢者通过安装假肢重新站立起来,恢复生活自理和劳动能力,成为自强自立的劳动者。
二、受助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有假肢装配需求或曾安装过假肢已满三年,残肢符合装配技术要求的下肢缺肢残疾人。
三、救助标准及经费来源
1、国家救助项目按《“长江新里程计划”广东省假肢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2、市救助项目按《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假肢装配机构
汕头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
五、工作程序
(一)病源筛查
1、确定装配对象。各区县残联配合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对辖区内贫困肢体残疾人进行筛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缺肢者进行前期评估,根据其残肢状况、生活环境及使用习惯等情况,确定适宜的假肢装配品种。
2、申请、审批。对经前期评估确定为装配对象的缺肢者,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新里程计划普及型假肢装配申请表》或《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申请表》,经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区县残联审核,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评估后,上报市残联审批。
3、假肢装配及训练服务。受助对象凭《免费安装假肢申请表》到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装配假肢,填写《贫困肢体
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登记表》,由受助对象或其监护人签名确认。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负责指导装配假肢后的残疾人开展适应性训练。
六、工作要求
1、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下肢缺肢者“畅行无障碍”假肢装配救助行动,使这一体现政府关心困难群体,为民办实事的爱心救助行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2、各区县残联要积极配合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认真做
好下肢残疾人的筛查、登记等工作,使有假肢装配需求的下肢残疾人人人享有假肢装配服务。
3、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要根据下肢残疾人的需求,为其量身打造合适的假肢,要认真做好假肢装配的评估、安装、调试、训练及使用指导等工作,并及时追踪和反馈产品使用效果、质量及满意度情况。
附:
汕头市“畅行无障碍”假肢装配表.doc